电动巡逻车国家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9-08-29 作者: 点击:
根据《国家治安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文件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对巡逻工作的纪律要求的明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区治安电动巡逻车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以下是管理规定:
一、管理规定
1、电动巡逻车有指定负责使用和管理,
2、本巡逻车遵循专车专用、专人专驾、安全运行的原则,严格管理治安巡逻车。
3、巡逻车的日常保养,维修,加油等事项由指定负责人办理。
4、全体治安人员积极配合调度使用治安巡逻车。
二、车辆管理规定
(一)、使用规定
1、指定人员才能驾驶,且有驾驶执照。
2、使用治安巡逻车必须向指定人员申请或者审批才能使用。
3、驾驶治安巡逻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
4、面对突发事故第一时间启动警报器,并且第一时间达到现场。
5、在处理事故时,巡逻车应该停靠在安全的位置,人走车熄,钥匙随时携带。锁住刹车,关闭门窗。
(二)、管理规定
1、未经指定的人员严禁动用治安巡逻车;未经主管领导或综治办主任同意严禁将治安巡逻车开出;
2、暂停使用时,治安巡逻车必须停在办事处车库内;外出或巡逻过程中严禁随意带人载物。
(三)、车载器具使用规定
巡逻时一般应开启车顶警灯;无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警报器;无业务需要不得随意使用喊话器。
(四)、维护保养规定
使用前要对电动巡逻车进行全面检查,有疑问或者故障要及时反馈给维修人员或者相关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及时的清洁、保养。每天做好维护记录。
注意事项:
其他规定1、在巡逻或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法定程序处理。2、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自负,并全额赔偿事故损失。人为损坏,除全额赔偿维修费外,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